9月2日,民政部举行第四个“中华慈善日”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有媒体问及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较以往有哪些亮点,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巡视员李波回应称:“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亮点:第一个亮点是,更加聚焦脱贫攻坚;第二个亮点是,审核表彰更加严格;第三个亮点是,推荐评选更加规范。”

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首次明确了不授予“中华慈善奖”的三大类情形,李波强调:一是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二是填报参评材料时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在网络投票中弄虚作假的。三是在慈善捐赠活动中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包括被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慈善组织;被民政部门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慈善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中失信,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定承担责任的捐赠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单位、个人,均不授予“中华慈善奖”。

更多详情参见:《民政部2019年9月2日举行第四个“中华慈善日”专题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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