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校园欺凌工作机制、预防、治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学校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在进行批评的同时给予惩戒,严重者可以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消息来源:广州日报)

更多详情参见:严重校园欺凌者可被勒令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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