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民政部开展对全国性社会团体实施2017年度年检。目前,已经对第4批、共366家全国性社会团体做出年检拟定结论。现对全国性社会团体2017年度(第4批)年检拟定结论予以公示(名单附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拟定年检结论持有异议,均可在11月16日,以书面形式向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举报或反映。

传真:(010)-58124074;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详细情况参见:全国性社会团体2017年度(第4批)年检拟定结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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