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慈善组织的投资活动,防范慈善财产运用风险,促进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制定《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8年10月25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更多详情参见:《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慈善组织的投资活动,防范慈善财产运用风险,促进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制定《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8年10月25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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