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北青网消息:中新网记者28日从南平市顺昌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法院审结了一起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叶某某因非法狩猎罪被判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诉讼期间,叶某某与公益诉讼起诉人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达成调解协议,认购1000元碳汇量用于代偿其造成的野生动物生态价值损失。据悉,该案是全国首例“以碳代偿”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

更多详情参见:《全国首例“以碳代偿”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在福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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