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游新闻消息:记者从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等主办的2022“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上获悉,会上发布的《“女童保护”2021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下称《报告》)显示:2021年曝光性侵儿童案例223起,受害儿童逾569人,表明人际关系的有198起,熟人作案160起,占比80.80%。

3月2日下午,“女童保护”2022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在京召开。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曝光性侵受害儿童逾569人,施害人年龄最大89岁、最小12岁

《报告》显示,2021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223起,受害人数569人,年龄最小的为2岁。

在受害儿童男女比例上,从案例数量来看,223起案例中,受害人为女童的203起,占比91.00%;受害人为男童的17起,占比7.60%。与过往几年数据相对比,男童遭遇侵害的比例明显呈上升趋势。

报告显示,223起案例中有194起表明了施害人年龄,其中5起施害者在18岁以下,甚至有2起为多名未成年人团伙犯罪对幼女实施轮奸;施害人60岁(含60岁)以上的为14起。施害人年龄最小的仅12岁,最大的89岁。

报告指出,这种性侵犯罪年龄“两极化”的现象值得注意,除社会因素、人口构成状况以外,犯罪者的犯罪成因以及惩戒救助措施和治理手段都是需要研究的领域。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呈现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趋势,尤其是重伤害、强奸等严重犯罪较为突出,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

报告还显示,熟人作案超八成,数起案例的施害人男女均有。223起案例中表明人际关系的有198起。在198起案例中,熟人作案160起,占比80.80%;陌生人作案38起,占比19.20%。从“女童保护”近几年来发布的报告看,熟人作案比例一直居高,最高比例达87.87%(2014年)。这也与近年来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布的数据相印证。

在223起案例中,有6起案例为女性参与实施直接性侵或提供间接协助。

调查报告显示,性侵儿童超8成是熟人作案。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熟人作案中教师和亲属占比较高

2017年9月至2020年7月,江苏盐城某小学老师A某利用自己班主任兼语文老师的身份,对3名学生实施了共计20次强奸犯罪行为,对包含上述3名学生在内的15名学生实施了230余次的猥亵犯罪行为。近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处A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报告显示,160起熟人作案的案例中,教师、教职工(含培训老师)作案44起,占比27.50%;亲人亲属(父亲、继父、兄长、叔伯等)作案28起,占比17.50%;网友作案20起,占比12.50%;邻居朋友(含同村人)作案15起,占比9.38%;其他生活学习接触人员作案33起,占比33.12%。

其中,教师、教职工(含培训老师)作案曝光量同往年一样保持较高比例。一方面,因为与学生接触时间较多,客观上确实存在较大作案机会;另一方面,因为教师作案更容易被发现与侦破,更易被曝光。其他诸如亲人亲属、邻居朋友、网友作案更具隐蔽性,后续治理和相关工作难度也更大。此外,其他生活学习接触人员作案比例较往年大幅上升(2020年为14.29%),其他生活学习接触人员包括保安、幼儿园领导的亲戚、快递员、外卖人员等。

223起案例中有105起是施害人多次作案,占比47.09%,包括对同一受害儿童多次性侵,也包括多次对多名儿童多次性侵;施害人一人性侵多人的有58起,占比26.00%。在没有外界力量阻止的情况下,施害人往往多次作案,不会自动终止,持续作案达到2~3年甚至更久。

此外,当事人住所与学校仍是案件高发地,数起多次侵害案例发生在不同场所。这一统计结果与往年相同。学校、培训中心等儿童密集活动的场所,虽然是儿童的临时监护场所,但也是性侵案高发地,所以更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并对儿童加强防范教育。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数起施害人多次实施性侵的案例中,犯罪地点发生变化与转移,一部分是由最开始的网络猥亵转移到线下实施性侵,另一部分则是从一些公共场所转移到私密的住所或酒店宾馆。

网络性侵害问题也需高度重视

在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例中,通过网络发生的性侵害为17起,包括线上作案和线下作案(网友约见面后实施性侵),在熟人作案中占比10.63%,在案例总数中占比7.62%。

据部分地区法院统计,近年来审理的性侵害儿童的案件中,有近三成是被告人利用网络聊天工具结识儿童后实施。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通讯设备的普及,通过网络性侵害儿童的现象越来越多,危害越来越大,甚至不少案例本身就是在网络空间实施猥亵。

利用网络性侵案件极具隐蔽性,家长一般也不容易发现,未成年人由于有畏惧心理,即使发觉受到侵害也通常不会主动告诉家长。被发现的网络性侵儿童案例中,往往一起案例便有几十人受害。同时,新冠疫情期间,多地中小学经常出现延期开学、居家监测与隔离以及远程学习的情况,这使得包括中国在内全球的网络性侵儿童案件激增。

近九成受访者支持防性侵教育纳入常态化教学

尽管部分人从未接触过防性侵教育,但从整体对于防性侵教育的认可度来看,超九成的受访者认为有必要对未成年儿童进行性教育、防性侵教育,其中,72.74%的人认为非常有必要,25.71%的人认为有必要。

对于是否需要将对未成年儿童的性教育、防性侵教育纳入常态化教学,56.03%的人认为非常有必要;40.11%的人表示有必要。《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等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实施,明确了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春期教育、性教育,使学生了解生理健康知识,提高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该报告还建议儿童防性侵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也建议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快推进,尽快将其纳入九年义务常态化教学。

教育部颁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要求,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春期教育、性教育。根据“女童保护”调查显示,受访者对学校开展性教育最关注的因素是是否按年龄阶段划分,其次是教学水平专业性、教材的统一性与标准化、内容定制化、内容尺度、师资力量、城乡差异性以及所占课时。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图片来源/凤凰网公益

全国人大代表:重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

3月2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在座谈会上呼吁,各级学校要重视配合法治副校长工作,社会各界重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

他认为,对女童的保护,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形成法治合力。首先家庭对女童的性教育性保护是第一道屏障,学校应当借助家校联系的便利与密切,通过专题讲座、法治讲座等方式宣贯强化家长的引导对女童性保护的重要作用,提供正确的与女童具体沟通表达方法。“从难以启齿性教育,到会表达,引导女童的性保护意识,这是一个转变的过程,也是社会进步与文明的必然。”

全国人大代表、合肥蜀山区刘丽健康咨询中心总监刘丽表示,去年自己在两会上建议将防性侵教育纳入到九年义务教育体系,今年将在两会上继续推进这一提案,并希望更多孩子们能够学习和掌握相关防性侵知识,保护自己,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守护未成年儿童健康成长。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对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提出“明晰报告义务人的范围”、“建立强制报告制度的刚性约束机制”、“强化少年警务的制度建设”等合理化建议。她表示,对具体报告义务人的范围和要求作出明确地划分,以促使该案件有效防治。同时建议建立报告人隐私保护制度,对报告人的举报内容、个人信息以及人身安全予以保护,避免报告内容泄露传播,防范报告人被打击报复;建立强制报告制度的刚性约束机制。对于强制报告义务主体及其成员是否履行报告义务,建议与授予或撤销相关行业、职业的准入资格挂钩,并明确具体的法律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胡卫。图片来源/凤凰网公益

全国政协委员:健全女童保护长效机制,铲除熟人性侵滋生土壤

“对未成年人来说,相对较为信任的群体,往往会让未成年人放松警惕。特别是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在学习工作上遭受一定挫折时,对身边的成年人会更加放松警惕,这些人略施小恩小惠就会轻易得逞。熟人性侵的并不少,但是现实中报警的并不多。”

3月2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中华职教社常务副主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胡卫,在座谈会上引用了一个美国的报告数据强调,“美国的报告显示,被熟人性侵的受害者中,有42%的人再次与行为人发生了关系。因此,如何让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意识,并且在侵害发生的第一时间及时报道,这就成为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的关键所在。”

面对熟人性侵,胡卫认为社会各方面还要从以下方面共同努力:首先,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教育,要让他们从小就树立身体保护、自我保护上的意识。让他们明确自己身体上的哪些部位属于敏感部位,是异性、同性都不能触碰的部位,辨别什么行为是性侵,需要第一时间告知自己的父母;其次,实施强制报告制度,这不仅是对被侵害人自身权益的保护,也有利于对其他未被侵害的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同时要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程序,避免造成二次伤害;第三,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曾经有性犯罪记录的犯罪分子要加强监管,严格限制这些人从事某些特定的职业,例如教师、医生、保姆等;第四,要发挥抵御功能、教导技能,教会未成年人在遭受性骚扰、性侵害时如何抵制,预防侵害行为的发生。

最高检: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深化案件倒查机制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近日,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上明确,今年全国检察机关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最高检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要保持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并且要加大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力度,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促进未成年人保护。

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最高检提出,要依法规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最高检将联合相关部门下发有关该工作的实施办法;要落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争取相关部门重视支持,推动将强制报告制度纳入网格化管理,并将落实入职查询制度与从业禁止制度结合起来,切实将“大灰狼”挡在校门外。

3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第二办案组组长李薇表示,最高检进一步深化案件倒查机制,去年开始建立了每案必查,高检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当中要倒查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去年以来通过倒查已经发现了400多个案件是相关人员没有按规定报告。“只有强化了后端的追究,才能让制度长出牙齿来,保证落实到位。下一步我们这个制度还要进一步落实,高检也打算定期让各地报一下情况,如果发现什么问题也会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小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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