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湖南长沙民政局决定对“湘西支教海归女硕士”当事人龙晶睛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于60日内将违法募集财产11845.4元退还捐赠人。对此,龙晶晴回应称,将虚心接受处罚。2021年9月,龙晶睛因“海归女硕士连续10年去湘西支教”而受到关注。但由于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凹人设敛财等问题在网上引发极大争议。 赞微海报 分类: 教育助学行业快讯 标签:支教行政处罚龙晶睛 0 条评论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名称 * 电子邮件 * 网站 在想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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